颍东法院刘志东:脚踏黄土地 立志展作为
刘志东,男,1985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2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21年6月被评为“全省第七批优秀选派干部标兵”。2023年2月荣获“全市法院十大优秀工作者”。
扶贫路上守初心
2018年1月至2021年5月他在颍东区口孜镇大坝村驻村扶贫,任驻村扶贫工作队副队长。刘志东深知扶贫工作的急迫性,到村里的第一件事就是熟悉村里情况,走访困难群众,了解群众的实际困难,掌握熟悉各项扶贫政策。三年多来,用心、用情开展工作,走村入户,足迹遍布村里大小角落,群众称他就是“大坝人”。
驻村期间,他联系区法院组织“背包法庭”到村部,以现场开庭的方式,实地解决群众的纠纷,使大家实实在在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认识到作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遇事找法的理念,提升了群众的思想觉悟。让群众感受到尊重和信任,由“要我脱贫”转变为“我要脱贫”!他在驻村期间,经常是白天入户走访,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在办公室静下心来,整理一天的走访笔记,记录需要关注的家庭、需要解决的问题,尽自己最大努力,协调各方共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事,帮助贫困户树立脱贫的信心,为贫困户申请符合条件的扶贫政策。谈及驻村扶贫工作,刘志东的语气里总是充满自豪感,滔滔不绝地讲述哪家贫困户又享受到什么政策,哪家的产业又增收……在驻村工作队、双包单位、村委会和大坝群众及95位帮扶责任人的共同努力下,大坝村392户贫困户全部脱贫。由于工作的勤恳和努力,刘志东连续三年考核优秀。2021年6月被评为“全省第七批优秀选派干部标兵”。
纪检岗位担使命
(右三为刘志东)
2021年5月至2023年2月刘志东担任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到新的岗位以来,他始终不忘入党初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把工作看成事业,将平台当作历练,经常利用周末和节假日时间,潜心专研业务知识。在办案人员少、办案任务重的情况下,他在综合、外调等多个战线勇挑重担。
机关纪委经常要与群众沟通交流,面对反映人更要掌握方式方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工作中刘志东既耐心倾听反映人反馈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相关的材料,又结合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解决具体问题。他认真及时回访反映人,告知其核查结果,结合其具体反映诉求及材料,告知其可采用的司法救助途径,耐心提示反映人按照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相关工作突出,2023年2月,刘志东被评为荣获“全市法院十大优秀工作者”。
执行工作展作为
“真的太感谢您了!辛苦您跑了那么远帮我执行。”当事人握着刘志东的手激动地说。这是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2023年6月8日上午,执行员刘志东与同事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在做好充足准备后,驱车赶往亳州市谯城区。到达目的地后,刘志东首先向被执行人余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其如不积极履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在执行过程中,刘志东积极向被执行人余某释法说理,耐心倾听余某的抱怨,用心解答余某心中疑惑。最后,经过刘志东的积极引导,余某当场支付给申请人20万元现金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
这是刘志东踏上新的工作岗位的一个缩影。2023年2月14日,刘志东来到颍东区执行局,在新的岗位迎接新的挑战。他第一时间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让自己快速成为执行工作的行家里手。面对堆积如山的执行案件、面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执行人员既要穷尽执行措施维护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又要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贯彻到案件执行的全过程。刘志东不断地在实践中锻炼自己,在执行案件中学习,在执行案件中磨炼,在执行案件中提升。虽然很累很辛苦,但是看到当事人灿烂的笑容,作为执行员的他也很欣慰。当事人真诚的一句句“谢谢”“辛苦了”,更使他充满精力。有时候虽然也会被当事人“不理解”甚至“无理谩骂”,但是一面“人民好公仆”的锦旗,却又让他倍加珍惜。
重任在肩,唯有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刘志东以严谨的工作态度、严格的自我约束,忠实履行工作职责。真心为民、以情暖心,面对群众,倾听心声,严格执行、坚守正义,不负韶华、勇毅前行。他用自己的实际工作成效向人民群众展现了颍东法院工作人员的担当和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