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给予奖励

时间:2018-03-20 07:26:55 稿源:

  

  被执行人:殷小马

  出生日期:1954年10月9日

  户籍地: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朱备镇东桥村东桥组32号

  身份证号码:340224195410091711

  执行标的:184326元及利息

  举报电话:0566-5112020/13335666225

  联系人:章法官

  悬赏期限:2017年9月4日-2018年9月3日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被本院找到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如据此有执行标的到位的,按到位执行标的额的2%比例另行予以奖励;凡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标的额的5%比例予以奖励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相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有关人员为申请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悬赏理由: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和来与被执行人殷小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殷小马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刘和来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执行悬赏公告。本院郑重承诺:人民法院对提供线索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保密,请广大知情人员积极提供线索,一经查实,人民法院将按照本悬赏公告的内容立即发放悬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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