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241.4万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时间:2018-05-09 09:30:01 稿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葛存兵与被执行人吴端革、陈秀梅、陈银芳债权纠纷一案。

  执行案号:(2015)合执字第00553号;

  执行标的数额:1207万元及相应利息、律师代理费等。

  本院于2015年6月17日作出的(2015)合民一初字第00223号民事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之规定及申请人吴端革申请,本院依法公告,查找下列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1.吴端革,男,1967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世纪城振徽苑8幢2801室

  公民身份号码:352602196708161235。

  2.陈秀梅,女,1972年2月2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世纪城振徽苑8幢2801室

  公民身份号码:350583197202023148。

  3.陈银芳,男,1981年10月3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南安市丰州镇铺顶村友谊109号

  公民身份号码:350583198110313118。

  凡提供上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20%,由本案的申请执行人予以奖励。

  如举报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者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查属实,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或通过线索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并使其到案履行债务的,按照申请执行人的承诺及本公告发放悬赏金。

  被执行人已被发现或被查封,但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

  悬赏执行公告期限:自2018年5月9日始至2020年5月8日止。

  本院郑重承诺,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联系人:合肥中院执行局王欣

  举报电话:0551-65996050、65352217

  二〇一八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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