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6000元 舒城县人民法院发布悬赏公告

时间:2019-07-12 10:45:26 稿源:六安市舒城县人民法院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工作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照申请执行人申请,舒城县人民法院特发布以下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张克志,男,1968年3月15日生,汉族,住安徽省舒城县南港镇公义村长庄组。公民身份证号码342425196803152013。

  执行案号: (2019)皖1523执910、911、912号

  执行标的:33万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2019年7月10日-2020年7月10日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被本院找到、控制的,奖励人民币6000元,案件全部执行完毕的,按执行到位标的5%奖励。

  悬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64-2780696(俞法官助理)

  联系人:朱法官助理 微信号:scfyzhuyixia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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