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到位金额的5% 合肥高新区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时间:2019-11-28 16:57:27 稿源:合肥高新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陈浩与汪银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汪银华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悬赏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出以下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汪银华,男, 1970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桐庐县百江镇松村村苎麻5组,公民身份号码330122197011253 313

  执行依据:(2016)皖0191民初29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本金300000元及利息等

  悬赏期限:2019年11月27日至2020年11月26日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财产,将执行到位金额的5%作为悬赏金给予举报人。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51-65352484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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