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合肥高新区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安徽合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应建仁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应建仁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提出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出以下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应建仁,男,1962年4月17日出生,汉族
地址:浙江省永康市东城街道荆山夏村后吴586号
身份号码:330722196204171419
执行依据:(2020)皖0191民初134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7520068.5元【其中支付租金5965018元、违约金1207248.7元(以5965018元为基数按日利率0.05%的标准暂计至2020年12月31日,后期顺延至款清之日止),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24433.8元(以5965018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6日起,按日利率0.0175%的标准暂计算至2021年3月8日,后期顺延至款清之日止)、律师费23000元、诉讼保全担保费6000元,负担案件执行费63560元、案件受理费30808元】
悬赏期限:2021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6日
悬赏条件: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财产,给予举报人执行到位金额的10%的悬赏金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51-65352490、65996520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