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得现金额的20%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时间:2021-12-28 09:44:52 稿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18)皖01执恢63号

  因被执行人袁艺、钟慧未全部履行本院作出的(2015)合民一初字第00230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顾剑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信息:

  袁艺,男,1966年5月2日出生,汉族,住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1号8栋404室,公民身份号码340103196605021059。

  钟慧,女,1976年7月3日出生,汉族,住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1号8栋404室,公民身份号码340111197607037542。

  涉案标的额:190万元及利息和案件有关费用。

  悬赏期限:12个月(自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26日)。

  悬赏金额及条件: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本院执行到位,以现金方式实现债权的按申请执行人应得现金额的20%奖励举报人,以非现金方式实现债权的按申请执行人实际抵偿额的20%奖励举报人。举报人持身份证、举报材料到本院领取悬赏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举报电话:0551-65352145、65996039(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时间)。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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