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到位金额的8%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时间:2022-05-10 10:41:37 稿源: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汤某某与被执行人佘祥海、马鞍山中海新材料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皖05执71号】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公告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佘祥海,男,1969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住马鞍山市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鞍山中海新材料有限公司内,公民身份证号码34022219691025323X。

  被执行人:马鞍山中海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马鞍山市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698970796B。

  本案未履行到位金额为人民币6800万元及相应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8%。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的财产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55-2370041,18900559689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5月9日

  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与被执行人吴红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2)皖05执恢25号】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公告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吴红兵,男,1977年10月15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40521197710155031,汉族,户籍地马鞍山市当涂县塘南镇曹坝村茨菇吴自然村36号。

  本案未履行到位金额为人民币291805.11元。

  凡提供位置、地址线索使人民法院成功拘传被执行人的,本院将奖励举报者现金1000元;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者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悬赏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的财产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55-2370041,18900559689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5月9日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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