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到位金额的10% 砀山县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时间:2023-02-21 17:32:38 稿源:砀山县人民法院

  砀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生效法律文书兑现胜诉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条件

  凡是向本院举报、提供本院未掌握的杨丽、罗杰义名下的财产线索及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查属实并能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提供杨丽、罗杰义下落使本院查控本人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一人一千元)。

  悬赏期限

  2023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0日

  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杨丽

  民族:

  出生日期:1975年06月28日

  公民身份号码:342221197506282549

  户 籍 地:砀山县城关镇民主西街34号4B-104

  被执行人:罗杰义

  民族:

  出生日期:1974年06月30日

  公民身份号码:342221197406302514

  户 籍 地:砀山县曹庄镇非农居委会005-12号

  领取条件

  1.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执行到位相应财产;

  2.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应当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

  3.不存在以下情形:①系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②负有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义务;③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的情形。

  联系地址:砀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举报电话:0557—8095759/0557—8030110

  联系人员:李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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