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到位金额的10% 砀山县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砀山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生效法律文书兑现胜诉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条件
凡是向本院举报、提供本院未掌握的杨丽、罗杰义名下的财产线索及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经查属实并能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提供杨丽、罗杰义下落使本院查控本人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一人一千元)。
悬赏期限
2023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0日
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杨丽
民族:汉
出生日期:1975年06月28日
公民身份号码:342221197506282549
户 籍 地:砀山县城关镇民主西街34号4B-104
被执行人:罗杰义
民族:汉
出生日期:1974年06月30日
公民身份号码:342221197406302514
户 籍 地:砀山县曹庄镇非农居委会005-12号
领取条件
1.提供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经本院执行到位相应财产;
2.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应当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
3.不存在以下情形:①系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②负有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义务;③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的情形。
联系地址:砀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举报电话:0557—8095759/0557—8030110
联系人员:李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