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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际到位金额10%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悬赏执行公告
时间:2023-05-22 16:12:17 稿源: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为切实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依法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万志明,男,汉族,1975年10月16日出生,住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湾镇东庄村4组23号,身份证号330121197510164116。
执行依据:安徽省蚌埠市蚌埠仲裁委员会(2020)蚌仲调字第69号调解书。
执行标的额:836245.8元及利息。
二、悬赏内容
悬赏金的计算方式:执行实际到位金额10%(以申请人账户实际收到现金为悬赏金的计算依据)。
三、其他事项
1、有关人员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部分或全部实现的,申请人承诺自愿按前述计算方式支付悬赏金;
2、悬赏公告发布在法院执行悬赏公告平台,法院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平台及法院公告栏和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
3、两人以上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时间在先为准,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线索;
4、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52-3131732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七日
编辑:杨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