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安徽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 悬赏公告
怀宁县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时间:2024-04-08 11:08:38 稿源:怀宁县人民法院
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维护司法权威,本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下列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且逃避执行(名单附后),现申请人自愿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的规定,本院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2023)皖0822执恢123号
被执行人:程鹏
程鹏,男,汉族,1965年2月18日出生。
户籍地址:安徽省怀宁县金拱镇高湖村享堂组015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34082219650218****。
执行标的:800000元。
悬赏有效期限:一年,自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7日。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程鹏下落线索,人民法院根据举报线索找到被执行人并实际控制的,奖励举报者人民币1万元。凡提供被执行人程鹏财产线索,并依据该财产线索且依据该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实际到位金额的5%。该执行悬赏金由申请人承担。
法院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
0556-4637112
0556-4616110
怀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四月七日
编辑:徐晏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