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时间:2024-07-24 16:07:08 稿源:肥西县人民法院

  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公开悬赏征集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

  被执行人:安徽瑞恒隆商贸有限公司,住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蔚蓝商务港城市广场B座1007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4MA2T4UEK38。

  法定代表人:苗健玮。

  被执行人:翟文品,男,汉族,住安徽省肥西县山南镇板墙村潘岗村民组,公民身份号码:340122197810******。

  悬赏事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安徽瑞恒隆商贸有限公司、翟文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肥西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皖0123民初2323号民事调解书,被执行人应支付申请人货款1205999.56元及利息。本院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多次电话督促履行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前述付款义务。

  悬赏期限:财产线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悬赏条件及奖励: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名下本院尚未掌握的有效财产线索,在执行到位后,由申请执行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支付报酬。(同一财产线索仅限第一举报人)

  悬赏举报电话:0551-68293110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特别提醒: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本院承诺: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个人和单位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肥西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编辑:徐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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