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兑现胜诉权益 被执行人13处房产被依法评估

时间:2018-05-16 14:44:00 稿源:广德县人民法院

  2015年,黄某、吴某夫妇二人共同向银行贷款300万元,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并约定借款利息、还款时间等相关事宜。同时二人以位于县城的13处房产为以上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贷款到期后,银行多次找黄某还款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8月广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黄某、吴某夫妇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黄某、吴某均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银行遂向广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受理后,随即启动对抵押房产的评估拍卖程序,依法对被执行人所属上述13处房产进行评估。

  5月14日上午,该院执行干警、司法鉴定人员与评估机构人员一起前往对被执行人黄某、吴某夫妇的房屋进行现场评估。评估过程中,评估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房间的结构、布局和装修等进行了详细的勘查,并做了记录。结果将在一个星期内做出,届时该院将把评估结果发给黄某、吴某和债权人,如无异议,该院会将13处房产依法进行司法拍卖,将拍卖所得向债权人进行清偿,最大限度兑现胜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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