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集体土地 强制执行没商量

时间:2018-06-07 16:36:17 稿源: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不行,我不走,这场地是我的!我今天就要赖在这儿了!法院有判决我也不承认!你们松开我!"临上警车,被执行人张某还在拼命挣扎。

  6月4日清晨6:10,定远法院的执行干警们就赶到了位于定远县西南县郊一处涉案场地,被执行人张某正在院子里扫地,看到警车呼啸而至,张某慌忙关门想将执行干警拒之院外,却被眼疾手快的法警们迅速上前控制了起来,并立马带回法院。

  张某原先在涉案场地经营一家占地面积4687.9平方米的酒厂,后经定远县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查实该酒厂用地未经批准,遂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处罚张某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没收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张某不服处罚决定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定远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遂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张某不仅不积极履行生效判决,还嚣张地将涉案场地对外租赁给社会车辆临时停靠,俨然成了一个小型停车场。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张某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执行法官多次前往涉案场地与张某进行沟通、劝说,张某一概不听,甚至远远地瞟到法院的警车,就把院门一锁,开车逃离现场,执行干警们“痛定思痛”,决定要打他个措手不及,于是便有了开头的强制执行的那一幕。

      “这里不是合法经营的停车场,这里将被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没收,你们快点自行离开,以后也不要在这里停车了。”上午9:00,经执行干警通知,场地内的最后一辆大型车辆缓缓驶出院门,张某的家属也将张某的私人物品全部搬离,场地顺利交付给申请人县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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