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失踪”不厚道 法官尽责都说好

时间:2018-06-21 16:18:58 稿源: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十多名工人代表聚集在芜湖县法院执行大厅,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难以抑制的喜悦,工人代表吴师傅激动地说,“本来以为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两年多,已经没有指望了,没想到法官心里一直记着我们的事,现在为我们伸张正义,拿到我们的血汗钱了,心里特别感谢法官,感谢法院。”

  原来,这二十多名工人是芜湖县某钢构公司的钳工工人,2014年6月27日,该钢构公司因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缺少资金周转造成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召开员工大会,宣布停产整顿,并自即日起与四十九名工人解除了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后,钢构公司尚欠工人部分工资及法律固定的经济补偿金未支付。双方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后,由钢构公司支付工人工资及经济补偿金40余万元,钢构公司不服起诉至芜湖县法院。经法院判决,驳回了钢构公司的诉请。

  判决生效后,钢构公司并未支付相应款项,且该公司早已进入停业状态,经执行法官查控,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钢构公司法人甚至玩起了“失踪”。眼看工人工资即将追讨无望,执行法官也并未放弃对该公司财产线索的追踪。经过执行法官不断地查询,终于发现该公司将一处厂房出租给另一公司使用。于是,执行法官立即与承租公司负责人金某联系,告知其本案案情,通过多次做金某的工作,最终成功冻结了钢构公司的应收租金。

  金某将租金十万元支票交到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知申请人,并将支票交付给他们。 (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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