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查控撒下冻结之网 跨省执行收获案款“大鱼”

时间:2018-06-25 14:56:27 稿源:阜南县人民法院

  日前,阜南县法院执行局干警驱车200多公里从河南省周口市某银行成功扣划被执行人存款35万余元。

划拨案款现场

  2015年,张某驾驶周口市某运输公司所有的重型自卸货车沿S202线由南向北形式,行至254KM+900M处时与前方对向横过道路的孔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孔某及唐某、唐小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之后,孔某等三人将张某、周口市某运输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各项损失。经法院判决,被告张某及周口市某运输公司赔偿原告孔某等三人合计43万余元。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平台及时冻结被执行人周口市某运输公司银行账户余额10000余元。在多次电话沟通无果后,执行法官决定前往周口市找寻俩被执行人。

  在被执行人张某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民警告知被执行人张某已死亡,这无疑对该案的执行进展是雪上加霜。无奈之下,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周口市某运输公司被冻结账户开户银行查询该账户余额,希望有所收获,在得知该账户现有余额35万余元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果断将该笔案款划拨至阜南县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并继续对该账户进行冻结。

  之后,执行法官电话告知被执行人周口市某运输公司负责人已划拨执行案款的事实,该负责人表示将于近期前往阜南解决此案。(韩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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