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支付租金 面临拘留慌了神

时间:2018-07-05 14:44:57 稿源: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我不是案件当事人,这件事和我没有关系,你们找张某要钱去,你们法院无权找我要钱”,此刻正在鸠江区法院执行局大厅里叫喊着的程某情绪激动,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法官的调查和劝说,引起前来法院办事的群众驻足围观,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2017年9月鸠江区法院受理了韦某诉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此案判决中确认张某应偿还韦某借款本金23万元及利息,受理该案后,鸠江区法院执行局通过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展开调查,但均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张某也不知所踪,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但是鸠江区法院执行法官未就此放弃,后经多方走访和查找,发现被执行人张某早年间在其户籍所在地的集体土地上盖起了八开间两层楼房,得知这一信息,执行法官立即前往现场查证,发现情况属实,且被执行人张某已经将房屋出租给案外人程某,程某则利用该房屋开办了一家老年公寓,执行法官在程某处了解得知该房屋的租金一年3.6万元,半年一付,上半年的租金已经付给了张某,得知这一情况,执行法官立即向程某下达了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程某协助法院扣留该房屋的租金,在送达法律文书时,承办法官再三叮嘱协助执行人程某,不得擅自将扣留的租金支付给张某,程某表示知晓。

  2018年6月,执行法官向义务协助人程某送达了提取租金的法律文书,但程某告知执行法官其已经将半年的租金支付给张某的妻子了,现在已经没有租金可提取至法院了。得知这一情况,执行法官向程某下达了限期追款通知书,要求程某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将擅自支付的租金追回并汇至法院账户,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在规定期限内程某未追回擅自支付的租金,且对执行法官的告诫置若罔闻。

  执行法官认为,程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义务,其行为已经影响执行,遂依法将其传唤至法院。程某到达法院后,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做程某工作,认真向其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义务的后果,工作一直从上午九点持续到中午一点,但程某仍拒绝配合执行法官调查和劝诫,一直强调自己是案外人,没有配合法院执行的义务。鉴于程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协助执行义务,公然藐视法律,其行为已经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应当予以司法拘留,一看执行法官动真格的了,程某慌了神,终于在其临上警车前低下了头向执行法官承认了错误,并电话通知其家属将擅自支付的租金送至法院。半个小时后,程某的家人将18000元送至法院,程某也向执行法官保证以后的租金未经法院同意不再支付给张某。

  至此,通过执行法官不间断的努力,终于维护的法律的尊严、权威,也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给义务协助人程某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夏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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