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牛肉面为由 被执行人上钩

时间:2018-07-11 10:11:14 稿源: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只是一碗牛肉面,没有打草惊蛇,7月7日,寿县法院的一组执行干警成功的在早餐店抓住了被执行人金某。

  2014年前后,金某在寿县承包修建公路时,使用胡某的碎石材料,欠下材料费47万元,后经多次催要,金某只是将材料费用凭据换成了欠条,但一直未还钱,无奈之下胡某起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杨杰多次联系金某,甚至跑到金某所在工地,金某当面承认自己也有多项债权,并申请法院执行修路承包费用。但法官亲身查证后,金某作为工程承包人再次转包的一方,并没有与承包人签订书面合同,这条执行线索根本无法进行操作实施。金某不配合执行工作,使得申请人也坐不住了,几次来到法院要求法官对金某采取强制措施。考虑到金某对履行义务的拖延态度,既将其纳入了“惊雷2”行动的拘留名单。

  行动当天早上六点多,杨法官联系申请人胡某,想要确定金某具体地址,但胡某不能提供准确的门牌号,金某家住闹市街口,清晨人流量就不少,如果上门抓捕可能会耗费执行小组很长时间,且逃窜可能性较大。考虑到这些因素,法官建议申请人能够将被执行人金某约出来,以吃早饭的名义让金某放松警惕。并建议他能够挑选人流量小,行车方便、靠近法院的早餐店。几分钟后,申请人回电说以联系妥当,地点选择在法院附近的牛肉面馆。

  “咚咚咚”,轻敲了几下早餐店门口的玻璃门,为了不打扰其他客人用餐,杨法官将金某喊出门外,表明来意,法警上前将金某带上警车,等待金某的是15天的司法拘留。(严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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