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执行解民忧 案结事了暖人心

时间:2018-07-25 15:15:02 稿源:明光市人民法院

  7月22日,夏日的周末午后,炎炎烈日,明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利用休息日,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行动,被执行人许某当场交付全部执行款项,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顺利执结,让群众充分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冯某与许某在同一工厂打工,2017年1月17日,因过春节冯某等五人一同乘坐许某的小型客车回家过春节,车辆沿沪蓉高速行驶时,因车辆右后轮爆胎,导致车辆失控侧翻,致车损及车上乘员冯某受伤。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本次道路交通事故属意外。2017年1月至2月冯某前后两次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住院治疗。经法院核定,冯某主张的各项费用合计77902.20元,由许某承担54531.54元即承担70%的赔偿责任。扣除许某已支付医疗费,其应赔偿冯某各项费用27438.69元。

  7月22日,执行法官放弃休息时间急当事人之所急,在接到案件当事人电话后,不顾天气炎热,未来及更换衣服,火速赶到将被执行人许某家中,将其带至法院,通过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许某当场交付全部执行款项,申请人放弃后续治疗费用主张,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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