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债两年终“落网” 终本案件得执结

时间:2018-07-26 10:37:00 稿源: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已经将近两年没有回淮北了,没想到只是回来吃一顿饭,还是被找到了。”当被执行人黄某被带至烈山法院执行局后,无奈说出上述话语。

  本案为一起2016年就已生效的婚约财产案件,一审案件判决被执行人黄某及其家人返还申请人李某彩礼4万多元,案件进入执行后,被执行人黄某以无财产为由仅履行2千余元后,就“消失”不见。因被执行人黄某全家已搬离淮北,黄某外出打工也无固定住所,法院在穷尽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等执行措施,亦未能找到黄某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执行员按照法律规定,将案件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结案程序。在进行终本约谈时,执行员除向申请人李某告知了本案的执行情况外,还特别告知了李某,虽然案件进入终本,但被执行人黄某未履行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并未随着案件的终本而免除,待发现有新的财产线索后,李某可以到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如能够找到被执行人黄某,在其仍不愿履行的情况下,法院亦可以对黄某采取拘留等强制处罚措施。申请人李某表示同意案件终本,也愿意协助法院找寻被执行人黄某。

  时隔两年后,申请人李某的母亲偶然在街上看到正与朋友小聚的被执行人黄某,立即联系法院,待执行局人员将拘留决定书放到黄某面前时,黄某迫于压力,终于履行了剩余的全部欠款。

  案件终本不代表义务免除,奉劝“老赖”们不要心存侥幸,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方能“安枕无忧”。(姚琪 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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