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失信名单压力大 温情调解促履约

时间:2018-08-14 15:22:27 稿源:蚌埠市固镇县人民法院

  8月10日,周五,天气十分炎热,在固镇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里,一个约莫三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在导诉台前来回转了几圈,却欲言又止。看在眼里的值班人员开始向其询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

  直到这时,年轻人才拿出手机问道:“你看我的支付宝,上面显示的是失信人员,那我是不是就是大家所说的‘老赖’?”

  在听完法院工作人员的解释后,该名年轻人继续讲道:“因为出去打工,工资必须打入本人实名制的银行卡内,如今入了失信名单,出去工作也不行了。今天来法院就是想把钱还了,希望法院能尽快把我的名字拉出‘黑名单’。”

  听完年轻人的陈述后,工作人员赶紧联系承办法官。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等待申请人赶至法院,时间已经接近中午十二点,为了尽快的办结此案,缓和双方多年来的矛盾,承办案件的执行法官顾不得吃饭和休息,开始主持调解。

  原来,2011年1月21日,刘某亚租用王某某驾驶的轿车(该车车主为王某某父亲)送亲去巢湖市,当时,天气有雾,能见度不足100米,路面潮湿有冰雪。王某某驾驶小轿车,因未能与同车道行驶的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未能降低行驶速度,追尾撞上石某光驾驶的正在违法变道、车后部反光标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车后部防护装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普通半挂车)尾部,事故造成小轿车乘车人刘某亚当场死亡,王某某及其他两位乘车人共三人受伤。经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责任认定:王某某、石某光各承担本起事故的同等责任。此案先后经肥东县人民法院、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扣除保险公司理赔外,王某某父子连带赔偿刘某亚亲属18万余,大货车车主石某周、司机石某光连带赔偿18万余。而前来咨询的年轻人正是该起事故中驾驶小轿车的王某某。

  判决生效后,由于王某某事发时被撞昏迷,自身受伤较重等原因,该笔赔偿款迟迟没能履行。后刘某亚亲属向固镇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王某某父子分别在2016年,2017年先后偿还了一部分赔偿款,但是始终没能促使该案结案。

  “也不是不想还钱,实在是没有能力,直到现在我们才把这笔钱凑得差不多。”王某某的父亲说道。

  如今,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王某某父子赔偿申请执行人加上2016、2017年赔偿总计16.1万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余额、案件受理费及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此该案和解执结。

  通过该案,我们看到了“失信黑名单”对于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提高人民法院案件执结率具有的一面积极意义。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承办法官灵活变通、柔情执法化解隔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努力实现公平正义的一面。(陈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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