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担保惹官司 哥哥代还280万元

时间:2018-09-06 09:55:41 稿源:和县人民法院

  9月3日下午,在和县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人姜某军与被执行人刘某好的代理人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在执行和解笔录上签了字,随即被执行人刘某好的哥哥刘某宏如约将兑现款280万元及执行费汇入法院账户。至此,该起担保人刘某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执行案件执结完毕。

申请人领款

  2017年1月,姜某明向姜某军借款230万元,刘某好在姜某明出具的借条上签名担保,之后姜某明由于经营不善,不能到期还款。经法院审理判决,姜某明应给付姜某军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刘某好对该债务的履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刘某好对执行法官述说起了委屈,原来刘某好自己也出借给了姜某明大额借款,由于姜某明目前经营的企业濒临破产,自己所借的款项暂时收回无望,自己也陷入了困境。

  执行法官告知刘某好,因为未约定保证方式的,刘某好依法应按连带保证责任,并且刘某好名下的相应资产已经被法院查封冻结,如不能主动兑现,法院将立即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由于本金数额较大,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也将是一笔较大数字,另外因为案件没有执结,在此期间刘某好作为被执行人的信息也会影响其经营信誉和贷款融资。与此同时,执行法官从被执行人刘某好的代理人处了解到被执行人刘某好的哥哥刘某宏有先行代替其弟弟还款的意向,于是执行法官“趁热打铁”,很快促成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至此该起原本需要走评估拍卖程序,耗时较长的案件在受理仅一个多月后即顺利执结。(马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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