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查控执行到位198万元 当事人送锦旗致谢

时间:2018-09-17 09:03:45 稿源:祁门县人民法院

  祁门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查控顺利执行到位198万元。9月14日下午,浙江中天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将一面锦旗送给执行法官以表达该公司感谢之意。

  2017年11月2日,浙江中天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与黄山睿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后,黄山睿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阶段应当向浙江中天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549.899万元。经过多日等待,浙江中天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发现黄山睿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照调解书履行约定,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该案在原审法院执行,客观上存在一定难度,经黄山市中院指定由祁门法院强制执行。2018年6月7日立案受理后,案件承办法官迅速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措施,责令被执行人如实报告自己财产情况,同时为确保被执行人财产处于法院的查控之中,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查控措施,多方联系奔走,发出数份协助查询通知书,紧盯法院网络查控系统,7月22日,通过银行查控系统查得被执行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休宁支行有一笔款项进账,获知消息后,执行法官立即赶往该行,依法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名下的全部存款,成功为申请执行人挽回了损失。(程海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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