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起纠纷 柔性执行促和解

时间:2018-09-21 08:13:27 稿源: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花山法院在执行一起因夫妻离婚引发的财产纠纷案件时,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又注重采用“柔性”司法举措,引导当事人进行和解,取得了良好效果。

  申请执行人倪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原系夫妻关系,因王某在离婚后未按判决要求,向倪某支付房屋补偿款9万余元,倪某遂向花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执行查控,未发现王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原系夫妻关系,希望能让双方和平协调处理,但是被执行人王某一直不愿出现参与协调。通过申请执行人倪某提供的线索,执行法官了解到,王某系出租车晚班司机,早上一般在家。

  9月18日早上6时许,执行法官带领法警,来到被执行人王某家中,依法将其传唤到花山法院。根据与被执行人王某谈话和亲眼目睹,王某经济状况确实较差,居住老旧小区,家中陈设简陋,且已年近花甲。经执行法官耐心组织调解,双方终于不计前嫌,达成执行和解方案。(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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