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也不当老赖了",男子拘留所里终悔悟

时间:2018-09-28 10:30:00 稿源:天长网

  9月28日一大早,一个男子感慨地对市拘留所副所长薛保松说:“终于捞到回家过国庆节了!感谢你们的教育和帮助!人要脸,树要皮。今后,我一定老老实实地做人,打死我也不当老赖了!”。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郑训某是天长市一家公司的外勤,他在销售产品后,将部分货款长期截留在自己口袋里,公司多次找他催要剩余的货款时,郑训某总是谎称因为产品质量有问题,客户拒绝支付尾款,每一次都以这个子虚乌有的借口来敷衍公司。公司明知郑训某在说谎,目的就是不想结清货款,无奈之下,只好诉诸法律,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裁定郑训某负有对公司还款的义务。哪知道,郑训某根本没把法院的裁定当作一回事,依然我行我素,压根就没有还款的打算。

  俗话说“敬酒不吃吃罚酒”。今年的中秋、国庆双节来临时,市人民法院加大了执行的力度,给予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的郑训某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随即将他戴上了手铐,押送进了拘留所。这一下,郑训某傻了眼,中秋节没能捞到与家人团圆,国庆节还要在拘留所里度过,无法接受这一现实的郑训某在拘留所里坐立不安,大发牢骚。

  了解情况后,管教民警主动向郑训某宣传了相关的法律常识,明确地告诉他,要想早日回家,必须把拖欠公司的货款还了才行,更何况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无论是经商还是做人,诚信才是本,只有诚信做人,事业才能做得长久。通过管教民警一连几天的批评、教育和开导,郑训某慢慢地转变了心态,意识到自己有错在先,愿意与公司沟通还款的事情。9月27日下午,在拘留所管教民警和法官的斡旋下,郑训某与公司就还款事宜达成了协议,公司同意放弃一万余元违约金的索赔,只要求偿还4万元的货款。

  协议达成后,管教民警和法官连夜将郑训某提前解除拘留的法律手续办好了。9月28日一大早,郑训某离开拘留所前,对拘留所民警的批评教育和帮助连声道谢,并感慨万千地说出了开头那番掏心窝子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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