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法院异地“擒”老赖 还款10万仍拘留

时间:2018-11-26 13:52:25 稿源:明光市人民法院

  11月22日清晨,明光法院执行干警远赴淮北寻找被执行人,将正在出租屋吃中饭的常某抓获。

  2015年常某向原告赊购苗木,2016年4月18日,双方补签订《苗木供应协议》,原告按约定向常某供应了苗木。2017年3月14日,双方经结算,常某欠原告苗木款共计488000元,为此常某向原告出具了欠条,同时在欠条上注明“两个月还清此款,如不还另加5万元作为全款的利息,然后从2017年3月15日按2分利息”字样。双方结算后,原告多次催要,常某未按约定偿还苗木款。原告遂将常某告上法庭,明光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常某向原告支付所欠苗木款488000元和利息50000元。判决生效后,常某并未履行法律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到了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常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多次电话联系,查封账号,实地查找被执行人,但常某却玩起了“躲猫猫”,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11月21日下午,执行局干警接到线索,得知被执行人常某在淮北打工,22日执行干警清晨出发赶赴淮北,经过半天的奔波,成功将“老赖”常某抓获并带回法院。

  在执行局接待室,经过执行法官明理释法,常某当场筹措案款100000元,履行部分义务。为打击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恶劣行径,让其明白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及其严重性,执行法官决定对常某实施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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