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陈案执结 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时间:2018-11-28 14:02:00 稿源: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法院

  11月28日上午,申请执行人汤某手执一面锦旗来到了义安区法院,将写有“公正正义树法威保驾护航赢民心”的锦旗送给了该院执行局的执行员程志杰,由衷地感谢执行员执结了他的十六年陈案,他也与十六年前的合作伙伴握手言和。

  事情还要回到2002年8月,铜陵县法院(今义安区法院)对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周某应向原告汤某、潘某支付货款余额53000元,并同时偿付逾期利息损失,承担案件受理费。判决生效后,周某未主动履行。2002年10月,汤某、潘某向义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员的努力下,申请人收到了22958元执行款。后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2003年4月,该案裁定中止执行。

  2018年4月“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开展以来,汤某等申请执行人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广场显示屏等各类媒体、媒介上了解到执行攻坚的战果,知晓法院对“老赖”的查控方法也与时俱进显威力。于是汤某、潘某怀着激动的心情,再次来到义安区法院,递交了《要求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员们首先向周某送达了《恢复执行通知书》《传票》《廉政监督卡》《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进行了网络查控,查得周某账户款项7千余元,在周某未主动履行的情况下,依法对该笔款项进行了扣划。执行员多次组织双方在法院进行谈话,从“背对背”,再到“面对面”,向双方分析法理,告诫周某如果不主动履行,下一步法院将依法采取查封账户、纳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周某也终于认识到“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的力度,主动付清了余款。十六年怨气终消散,双方握手言和。(方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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