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身患重病 执行法官情法并用巧调解

时间:2019-02-13 15:32:07 稿源: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近日,蜀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得知被执行人重病缠身后,通过情法并用的工作方式,在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之间寻找平衡点,灵活调解,最终促成了当事人的和解。

  2010年,本案的被执行人吴某先后向申请人张某借款110000元。之后几年,吴某陆续归还张某借款本金87000元,并将一批白酒作为抵扣交给张某出售,抵扣后吴某尚欠张某借款本金14000元及多年累积利息102060未付。2017年,经蜀山法院审理判决,吴某需向张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借款利息共计116060元。但判决生效后,吴某始终没有履行义务,张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党组成员、副院长朱传年承办此案件后,立即依照法定程序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同时通过查控系统对吴某名下的存款、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了全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除了工资卡外,再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

  2018年7月,正当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时,吴某却患突发急性白血病,朱传年在核实情况后,考虑到吴某的实际困难,决定采取情法并用的方式,力促双方协商解决纠纷。

  朱传年一方面向吴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将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并且劝导吴某,疾病不是不履行判决的理由,要放弃侥幸心理,积极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将吴某的情况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希望申请人予以理解,通过协商化解纠纷。

  协调过程中,申请人张某一开始对对方长期以来拖欠不还欠款的行为不能释怀,但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说下,张某同意做出让步,除了法院扣划的银行存款外,只要被执行人给付27000元,则自愿放弃剩余执行款项。

  签好和解协议后,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吴某的妻子将钱交付到申请执行人张某的手中,该案最终妥善协调执结。(黄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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