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恩怨何时了 执行干警解心结

时间:2019-03-20 09:35:25 稿源:来安法院

  3月17日,来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利用周末的时间,通过多次做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成功执结一起因离婚后财产纠纷引起的执行案件。

  申请人胡某与被申请人李某原系夫妻,因感情不合, 2000年10月经法院判决离婚。离婚后双方偶有往来。2013年11月15日,李某以在南京做生意为由向胡某借50000元。胡某将50000元交给李某,李某出具了由其签名的借条。后来胡某多次催要,李某一直拖延不还。胡某遂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偿还胡某借款50000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按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执行裁定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李某面对执行情绪激动,有强烈的抵抗情绪,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因该案涉及家庭矛盾,较为特殊,案件执行四年均无所获,一度陷入执行不能的阶段。

  经过了解,被执行人李某家正面临土地征收有几万元征地补偿款,执行干警在了解该案情况后一方面加大对李某执行力度,让她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还款是法定的义务,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与李某所在的村委会联系要求协助扣留上述征地补偿款,为此执行干警前后4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协商,3次到村委会协调。当天上午,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谅解了彼此。(韩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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