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力震“老赖” 以车抵债和解

时间:2019-03-26 09:14:27 稿源: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人甲机床厂之间系买卖合同关系,李某从申请人处购买机床,欠货款95000元未支付。甲机床厂多次催要未果诉至博望法院,并于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伊始,执行法官多次依法传唤李某前来法院,李某拒不配合。执行法官只得选择电子送达与邮寄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向其送达法律文书,并通过电话联系李某,告知其强制执行的严肃性,释明拒不执行的利害关系与不利后果。李某却仍然无动于衷,执行法官遂将其多个银行账户冻结,依法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某作为生意人的确因此处处受限,但他依然在挣扎不付钱。

  为了尽快执行到位,执行法官率队前往山东安丘,实地查找李某的财产。经过安丘市车管所协助,查询到李某名下有一台小汽车,执行法官当即将车辆进行了查封,并告知李某若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扣押该车。后李某仍然未付分文,执行法官再次前往山东,计划将车辆扣押拍卖。李某迫于法院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以及一系列的强制约束措施,主动提出以车抵债的方法,自愿将车过户给申请人,用以抵偿95000元的货款。

  在法官的主持下,申请人也同意该方案并签订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在山东完成了车辆过户手续,申请人当日便将车辆开回了博望,此案终于执结。(徐子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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