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延执行唱“大戏” 冻结货款悔莫及

时间:2019-04-04 11:03:21 稿源:诗城法苑微信公众号

  2015年费某因做项目需要资金周转,向申请人陈某借款60万元,并约定还款日期。届期,费某未还。经陈某催要,费某陆续归还157000元,余443000元未归还,以致成讼。经博望法院调解,费某自2018年12月起至2020年8月,于每月的20日各归还2万元,余款23000元于2020年9月20日前一次性归还。不料费某仅归还5000元,气愤的陈某依法向博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费某表面上态度较好,在电话中表示肯定会按约还款,请求执行员再给几日宽限,并与陈某达成执行和解分期履行协议。可从年前拖到年后,费某分文未付。执行员再次将费某传唤到法院,与费某重申强制执行的严肃性,费某为表诚意,出具《承诺书》一份,承诺近期会积极解决该事。一周后,费某依然没有实际的还款行动,执行员立刻将其一设备变卖款冻结。这下费某切身实际的感受到了强制执行的威力,主动与执行员联系,要求与陈某联系商量解决该案。

  为表还款的决心与诚意,费某特意提供其儿子费某某作为该笔债务的担保人,三方签订分期履行还款协议。费某承诺四月十五日之前,将前期多欠6万元本金还清,此后余款按月还2万元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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