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纠纷十八载 温情执行化矛盾

时间:2019-04-08 09:22:06 稿源:绩溪县人民法院

  4月3日,在板桥头乡长岭村委会,绩溪法院执行法官将一笔1400元的执行款交到了申请人倪某生的手中,这起亲兄弟间长达十八年的矛盾纠纷在法院干警以及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得以化解。

  案件起源于2001年11月16日,申请人倪某生与被执行人倪某如因为建房事宜发生口角进而产生肢体冲突,双方身体均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伤。经法院调解,由倪某如赔偿倪某生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2000元以及承担案件诉讼费400元。案件生效后,因倪某如未履行义务,倪某生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倪某如支付了1000元赔偿款后就离开了家乡,十几年来一直未履行义务也未见其人。

  2018年4月1日,倪某如终于回到家中,倪某生遂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是亲兄弟关系,在纠纷发生后的十八年中,两家之间也没有再继续来往,为化解双方矛盾纠纷,没有简单的通过扣划倪某如的银行存款来执行该案,而是来到当事人家中,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当地村委会,联合村干部一起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析理和村干部的极力劝解,倪某如渐渐消除了心中对兄弟的不满,十八年来未曾来往过的兄弟二人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倪某如一次性将剩余的1400元款项履行完毕,申请人倪某生当场签了结案笔录。至此,这起亲兄弟间跨越了长达十八年的纠纷案件在法院以及村干部的共同协调下顺利执结。(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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