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伤人有钱不赔当"老赖" 拘留所里认怂忙履行

时间:2019-04-17 09:19:24 稿源:定远县人民法院

  “法官,我真的知道错了,我马上就让家人到法院去交赔偿款,请你们把我放了吧。”4月16日,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司法拘留,促使一件交通事故案件得到执结,申请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被执行人也受到了教育。

  2018年5月,家住定远县藕塘镇的李某驾驶小型汽车占道停车下车开门时,遇到正在超车的汪某,导致汪某驾驶的摩托车侧翻,造成汪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汪某与李某负同等责任。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次性意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汪某将李某起诉到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赔偿汪某各项损失费用28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汪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其置之不理,不配合法院执行,也不履行相应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限制高消费,李某仍然无动于衷。经执行法官摸排调查,发现李某经营花生加工厂,有一定的经济来源。为打击这种抗拒执行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对李某司法拘留15天。

  4月14日清晨,执行法官到李某所经营工厂将其司法拘留。在看拘留所里“住了二天”的李某,除了执行干警正常问话以外,并没有放人的意思,看见执行法官动真格,李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李某赶紧联系亲属到法院交钱,4月16日下午,李某的家人来到法院将执行款交到申请人手里,李某得以提前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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