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躲西藏四个月 终被拘留十五天

时间:2019-05-10 08:57:07 稿源:安徽省高院

  5月6日,金寨法院依法拘留了拒不履行法定还款义务且与执行干警长期“躲猫猫”的被执行人江某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

  2017年4月,江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朋友谢某借款11万元,约定2018年4月还款并结清利息,但是借款期满后,江某仅支付了3万元及利息,下欠本金经谢某多次催促未还。2018年8月,谢某起诉至金寨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江某归还谢某借款本金8万元及后续利息。判决生效后,江某在规定的期间内仍旧未履行还款义务。

  2019年1月,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江某却东躲西藏、拒不露面,一直没有找到江某的执行干警只好一边坚持寻找,一边继续通过各种方式与其联系。为躲避执行,江某先后三次更换手机号码。在发现江某最新的号码后,执行干警终于与其取得联系,电话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并严正告知其躲避执行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拒执犯罪。感受到法律压力、自知避无可避的江某最终于5月6日主动来到法院,但谈话中江某只字不提还款,只一味强调自己没有钱。希望法院不要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鉴于被执行人躲避执行长达四个月,且毫无还款意愿,法官当即决定江某依法拘留其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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