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执行扣车辆 警法联运破坚冰

时间:2019-05-27 09:57:00 稿源:来安法院

  5月22日晚,来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奔赴上海执行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在上海警方的协助下,顺利执结该起案件。

  案件由来

  2013年10月8日,申请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严某某、庄某某签订《施工合同》,约定:严某某将来安碧桂园20#楼外墙涂料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王某某施工。合同签订后,王某某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施工。2014年10月,王某某将施工结束并经竣工验收后的工程交付给双楼公司。此后王某某组织部分工人索要工程款,但给付工程款的事宜未能解决。王某某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严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某某工程款73万元及利息,被告庄某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执行过程

  严某某、庄某某未能按照判决书规定履行义务,王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在接收案件后,曾赶赴江苏南通实地调查,但未发现有财产和下落线索。法院随即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并发布失信名单,后被执行人庄某某在工作、生活中处处受限主动联系法院提出偿还部分案款,并积极提供被执行人严某某的下落与财产线索,希望能与申请执行人王某某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也同意了被执行人庄易峰的还款方案。

  执行现场

  近日,被执行人庄某某提供了被执行人严某某在上海某地居住的线索,针对这一线索,承办法官及干警共5人及时赶赴上海严某某居住地,兵分两路一组干警蹲点守候,另一组干警到当地公安机关协调配合。5月22日晚上7时,终于发现被执行人严某某驾驶已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回到住处,执行干警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当机立断将被执行人传唤至当地派出所,并当场扣押被执行人严某某名下的车辆,在严肃法律面前,被执行人严某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还款6万元,同时承诺第二天继续周转钱款来偿还所欠的工程款。5月23日被执行人严某某又还款14万元,在还款20万元基础上被执行人严某某提出每月还款不低于5万元,在2019年12月30日前还清所案款,且分期还款方案由严某某儿子提供担保,这样一份还款方案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同意,就此该案顺利执结。(韩兰 丁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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