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拒付抚养费玩失踪 法官亲情感化促执行

时间:2019-05-30 08:47:15 稿源:定远县人民法院

  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在定远县就有一位狠心的父亲不仅拒绝支付女儿抚养费,还玩起了“失踪”。5月28日,在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耐心劝解下,被执行人终于主动履行了拖欠二年的抚养费12000元,并承诺今后一定按时给付,一起抚养费纠纷案圆满执结。

  2016年3月,李某与协议王某离婚,双方约定女儿李小某由母亲王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双方离婚后李某在支付女儿一年抚养费之后,以自己生活困难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随后,王某女儿将李某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支付其女儿抚养费,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奔赴被执行人李某所住的永康镇某村,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通过走访群众,了解到李某早已外出打工,具体去什么地方,都不清楚,电话打不通,人又不知去向,通过查控,也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就在执行干警一筹莫展的时候,突然接到王某电话称,李某回家来帮其父母栽秧,执行干警便立即行动,到达李某父母家,将正在田边休息的李某“堵”个正着。李某对执行干警的到来大吃一惊,一看自己无路可逃,便声称目前自己已经再婚,生活负担重,没有钱马上付清拖欠的抚养费。随后,执行干警将李某带回法院。执行干警考虑到抚养费案件,既是法律问题,同时也是道德问题,最理想的结果是真正化解矛盾,让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于是决定耐心做李某的工作,争取和解。一面将女儿及其母亲的实际困难和现状告知李某,并站在自己也为人父的立场上,劝解李某应当担负其相应的责任。另一面告李某,根据规定,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且与法院玩“躲猫猫”、“财产大挪移”等,将被依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经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李某也敞开心扉,诉说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原因,原来是因为离婚时双方积怨较深。执行干警告诉他,不管大人有多大恩怨,绝不能影响孩子生活、学习,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李某终于同意尽快筹钱,二天内付清拖欠的抚养费。第二天,李某按照约定送来抚养费12000元,并承诺以后按时支付给女儿抚养费,切实承担起一位父亲应尽的职责。至此,该案顺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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