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使命” “老赖”难逃

时间:2019-07-09 09:54:31 稿源: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近日,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因病需外地就医嘱托亲友送来锦旗,电话中申请人李某对执行法官激动的说到:“感谢南谯法院和执行法官永不气馁的执行精神,才让我的权益得到保障,锦旗内容是我自己心中所想,以此致谢执行法官”。

  2014年9月,被告张某驾驶轿车在滁州某工厂路段撞到李某及其妻子陈某,导致李某受重伤其妻子死亡。被告张某弃车逃逸,经滁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认定被告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告张某被刑拘。后经被告张某及其亲属与李某协商,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协议约定张某与其弟弟分期赔偿李某各项费用30万,逾期不付由担保人杨某承担清偿责任。然而协议签订后张某兄弟俩只支付6万元,剩余24万元经李某多次催要,被告均以没有钱为由不予给付,无奈李某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张某当庭赔付李某1万元,余款23万元,于每月30日前赔付李某直至清偿完毕,张某弟弟及杨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张某等人迟迟不履行义务,2019年年初,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随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文书,并多次电话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但三人一直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及时调整执行方案,多渠道与双方联系、沟通,力促执行和解。通过多次释法明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使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分两次给付了赔偿款20万元。但尾余款3万元被执行人再次以没钱为由拖延支付,无奈之下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公布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之后,担保人杨某因外出工作,无法购买高铁车票,主动将剩余欠款交付法院,至此案件圆满执结完毕,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王露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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