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庭"邻居"车辆被扣

时间:2019-07-15 09:05:57 稿源:休宁法院

  “我的车子真的不见了?真被法官开走了!”7月11日,家住休宁县某乡镇法庭对面的被执行人吴某外出归来,却发现停在自家院子里的车子不见了,心存侥幸的吴某这才意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己虽住法庭对面,也不能逃避法院执行。

  吴某系休宁县人民法院一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2018年11月,吴某与陈某因买卖合同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双方一致认定吴某结欠陈某材料款26979元,吴某承诺于2019年春节前付清欠款。事后吴某并未信守承诺。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吴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材料,多次上门督促吴某履行义务,同时对吴某的财产展开线上线下全面调查。经查,吴某银行帐户仅有少量存款,不足以支付本案执行款。此外,吴某名下还有旧面包车一辆。考虑到案件标的小,且车辆处置变现难,执行法官决定暂不扣押车辆。7月10日,执行法官再次来到吴某家中,但吴某因事外出,执行法官立即致电吴某,严肃告知其如不履行义务将依法扣押车辆。吴某谎称自己正在县城办事,并承诺当日下班前将执行款如数汇入法院指定帐户,请求法官暂时不要扣车。

  不料,这只是吴某的缓兵之计。执行法官左等右等,直到下班都没能等到款项进帐信息。次日一早,执行法官果断将吴某车辆扣押至法院,并电话告知吴某。心存侥幸的吴某原本以为法官只是吓唬吓唬自己,不会真的扣车,没想到执行法官执法起来毫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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