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守诺提前付13万 执行法官为他点赞

时间:2019-11-13 10:01:07 稿源:当涂县人民法院

  11月11日,被执行人李某林带着13万元现金来到当涂法院,一次性提前向申请人履行担保之债。经常以“我是担保人,又不是借款人”为由拒绝履行的被执行人,被狠狠打脸。

  李某林在塘南镇吴村是出了名的信誉好。2015年朋友于某问吴某借钱,吴某提出要求,只要李某林能作保钱一定借。在吴某的恳求下,李某林为于某的10万元借款提供了担保。借款届期后于某支付部分利息,本金分文未付。此时,李某林的资金也已投入生产经营,无钱付款。吴某便将于某、李某同时起诉至法院,并于今年9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接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后,李某林积极应对,跟法院如实汇报了财产状况,并与吴某达成分期付款协议,约定自今年11月底至明年1月底按月分批给付13.9万余元。协议签订的一个月后,向来守信的李某生意迎来大丰收,提前向申请人支付13万元。同时,吴某再次被李某林的信誉折服,主动放弃部分款项,案件一次性了结。

  诚信是诚信者的通信证,唯有信守承诺路才会越走越宽、越走越顺。当涂法官为李某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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