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法院:眼看被拘留 被执行人赶紧还钱

时间:2020-03-19 08:03:02 稿源:蒙城县人民法院

  3月17日,申请人李某从阜阳赶到蒙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锦旗感谢执行干警为其要回抚养费。

  李某和邵某在2012年办理结婚仪式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次年李某生育一儿子,后两人感情破裂分居。儿子一直随李某生活,双方就孩子抚养权与抚养费问题产生纠纷,李某将邵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判决孩子由原告李某抚养,被告邵某每年11月1日前支付抚养费7200元。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邵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9年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网络查控及线下传统查控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邵某也下落不明。

  执行干警依法将邵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同时告知李某该案件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终本”后执行干警将继续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

  2020年春节期间,执行干警得知了邵某的行踪,在大年初三将邵某拘传到院。此时的邵某仍然闭口不谈履行,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送往拘留所的路上,邵某表示愿意履行欠款,案件圆满执结。(朱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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