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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烈山法院竭力执行 购房款失而复得
时间:2020-05-09 08:40:16 稿源: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
近日,申请执行人赵某来到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将一面绣有“为民解忧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法院,以表达对办案人员的感谢之情。
赵某与代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代某将一拆迁安置房以19万元的价格卖给了赵某,赵某在缴纳水、电费时发现该处安置房原所有权人并不是代某。按照合同约定,赵某要求代某协助将水电用户信息予以变更并登记在其名下,以达到证明该处房产已归其所有的目的,但代某不予协助。因无法变更,在多次索要购房款无果下,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代某返还购房款。判决生效后,代某并未按期返还购房款,赵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多次线上、线下查询,并未查控到代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时陷入困境。赵某在得知代某的房屋可能被征收、可能有征收补偿款的消息后,并及时告知办案人员。办案人员立即赶往代某所在村委会调查征收事宜,通过调查发现其房屋果然已被征收,并调取有关代某的征收补偿协议,发现尚有20余万元补偿款未领取。在得知这一财产线索后,办案人员通过镇政府协助扣留了该笔拆迁款。今年4月份补偿款拨付到账,办案人员依法提取了已被扣留的19万元购房款及相应利息。收到失而复得的购房款后,赵某非常激动,特意制作一面锦旗送至法院,以表达对法院办案人员尽心竭力执行的感谢。(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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