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昔日邻里对薄公堂 法院执行及时解纷

时间:2020-05-27 08:26:08 稿源: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5月18日下午,申请人焦某将一面载有“执法为民一生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的鲜红锦旗送到铜陵市铜官区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感谢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拖欠八年的借款纠纷。

  本起案件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原是邻居,也是朋友,2012年初,被执行人吴某因购买婚庆车辆缺少资金为由向焦某借款100万元。2013年,吴某将自有的网点房出租给焦某用于早点经营。借款到期后,吴某以种种理由怠于还款,并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归还房屋。因吴某迟迟未还款,焦某拒不搬离,也不支付租金。双方矛盾异常引发纠纷,焦某以吴某拖欠借款为由起诉至铜官区法院。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判令吴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焦某借款100万元及利息。吴某也以焦某拒不履行租赁合同为由起诉至法院,法院查明事实后依法判令解除租赁合同,焦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房屋租赁费21600元及房屋占有使用费并腾空位于铜陵市平顶山村的某栋房屋。

  焦某、吴某拿着各自持有的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考虑到双方既是邻居,也是老友,不宜立刻对双方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法官决定从法理、情理的角度上门调解,吴某说受疫情影响,一次性还清百万欠款不实际,请求法院解除对部分财产的查封已恢复生产,再分期履行还款义务。最终,焦某同意吴某的分期还款计划,但要求吴某一次性先给付50万元款项,余款50万元以每年支付12.5万元直至付清。5月18日上午,吴某兑现承诺,将50万元欠款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给付的方式归还给焦某,该笔欠款焦某等待了八年之久。当天下午,焦某将一面鲜红的锦旗赠送到执行法官手中表达感激之情。同时,焦某也向法官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解决好和吴某之间的租赁纠纷。(张雪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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