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法院冻结银行账户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

时间:2020-12-07 08:48:00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快速执行到位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为申请人追回21万余元的工伤赔偿款,12月4日,申请人专程送来锦旗对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2018年5月,王某在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工程中不慎受伤,工伤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九级。2019年10月17日,蒙城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劳动仲裁,仲裁该建筑公司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及赔偿王某各类赔偿款207288.5元,建筑公司不服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判决建筑公司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赔偿王某医疗费等共计207288.5元。

  判决生效后,建筑公司未履行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11月9日,该案立案执行,执行干警立即对该建筑公司名下财产进行查询,11月11日,执行干警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该公司银行存款21万余元。该公司发现账户被冻结,遂主动与执行干警取得联系,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并请求法院早日解冻自己的银行账户。

  11月27日,申请人王某顺利领取到了这笔赔偿款,该案件也执行完毕。

  据了解,蒙城县人民法院对涉民生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行行为,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朱佳佳)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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