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审慎判决树公信 案外人赠锦旗表谢意

时间:2020-12-23 08:42:15 稿源: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一起执行案件的案外人王某满心欢喜地来到广德市人民法院,在见到承办法官后, 特意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表达了他对法官依法公正裁判案件的感激之情和赞赏之情。

  申请执行人给法院送锦旗的事常见,而案外人给法院送锦旗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2019年4月17日,唐某将其所有的一辆奔驰牌汽车质押给王某,并签订质押借贷合同,当日即将车辆交付王某。后因唐某无力偿还借款,便与王某签订车辆转让协议,将该车辆折价转让给王某。2020年5月29日,王某在还清6万余元车贷后去办理车辆变更登记的过程中得知车辆被法院依法查封。原来,2020年4月,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未如期履行付款义务,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广德法院依法对尚在唐某名下的该辆奔驰牌汽车进行了查封。2020年8月,王某向广德市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异议申请被驳回。后王某向广德市人民法院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主张查封的车辆为其所有。

  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审核了案外人王某提交的材料。最终认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唐某将其所有的车辆质押给王某,双方签订质押合同,王某依法就案涉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后唐某未依约履行债务,双方协商将质押车辆折价,均符合物权法的规定。王某足额清偿了案涉车辆贷款,王某于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之日起即依法享有对案涉车辆的所有权。最终判决王某依法享有案涉车辆所有权,法院不应对该车辆强制执行。

  至此,一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圆满审结,同时,也对今后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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