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泗县:法院强制扣划第三方收购补偿款

时间:2021-03-01 08:40:07 稿源: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欠我们钱的公司都不存在了,没想到你们还是帮我们执行到了!”2月22日一大早,申请人刘某某和某商务接待公司负责人一起为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送来两面大红锦旗。

  刘某某是一起劳动报酬纠纷的申请人,他说的公司,原是泗县某旅游公司。2015年该公司聘任刘某某为项目经理,月薪2万元,2019年3月双方结算工资,该旅游公司向刘某某出具100万元工资欠条,后经刘某某多次索要,旅游公司虽承诺分期偿还,但一直无果。

  和刘某某一起送锦旗的还有一家商务接待公司,当时旅游公司在开发项目期间,租用了该商务接待公司的客房、茶吧及大厅,并赊购酒水。2019年双方结算,旅游公司向商务接待公司出具61.2万元欠款,承诺短期偿还,否则自2019年3月5日起支付利息至欠款付清时止,但是这笔钱也迟迟没有兑现。

  因为一直讨要无果,2019年刘某某和商务接待公司将旅游公司诉至法院。案件虽然获得了胜诉,但两原告一分钱也没拿到。2020年9月两申请人又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却得知该旅游公司已经被某投资公司收购了。

  “公司都不存在了,我这钱是不是就再也要不到了?!”刘某某对能否继续执行感到很担心。

  得知这一情况后,法院立即展开调查,发现投资公司还有一笔收购补偿款未给付旅游公司,于是法院第一时间向投资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暂停支付该旅游公司的收购补偿款160余万元。

  为取得案外人的理解和支持,承办法官陈幼书亲自上门阐述案件情况,并详细讲明拒不协助执行的法律后果。功夫不负有心人,该投资公司负责人表示全力协助法院执行工作。最终160余万元收购补偿款被成功扣划,至此两个案件终于在春节放假前执结完毕。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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