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执行干警不放弃 企业点赞送锦旗

时间:2021-05-19 08:25:27 稿源: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今天来就是想当面向凤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表示感谢,感谢他们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为他们的坚持不放弃点赞!”

  5月17日上午,凤阳某商贸公司的工作人员专程来到凤阳法院,将一面印有“为企业保驾护航正气浩然给企业排忧解难克己奉公”字样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真心的表达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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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月,凤阳某商贸公司与扬州某节能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商贸公司向节能材料公司供应粉煤灰、石英砂尾泥等原材料,节能材料公司支付相应货款。2019年7月,双方进行结算,节能材料公司共欠货款381075元及违约金。商贸公司多次催要欠款,节能材料公司均未支付,商贸公司诉至凤阳法院。法庭审理后,依法判决节能材料公司立即支付381075元货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案件生效后,节能材料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商贸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节能材料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节能材料公司依然未予履行。执行干警发现该节能材料公司早已“人去楼空”,名下也无资产可供执行,此时该案陷入僵局。

  在追查中,执行干警得到一条节能材料公司将厂房租赁给另一家公司的线索。这个意外发现不仅给办案干警提供了新思路,也让止步不前的案件重现生机。兵贵神速,执行干警火速赶至现场进行核实,这家公司出示了与节能材料公司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双方约定月租金160000元。执行干警当即向该公司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期限届满后,公司并无异议,执行干警对381075元及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进行划拨,至此,该案顺利执结。(彭婧)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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