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法院:拒付孩子抚养费被强制执行

时间:2021-05-25 09:15:47 稿源:合肥市肥东县人民法院

  “没想到这么快就让我拿到了抚养费,你们速度也太快了!太感谢了!”5月20日上午,申请人吴某一大早就来到法院,表示想见刘杨法官,并要将一面锦旗送到他手上,对他高效执行、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表示感谢。原来,刘杨成功执结抚养费纠纷案件,切实维护被抚养人的权益。

  原告吴某诉被告谈某抚养费纠纷一案,经肥东法院判决,孩子由吴某抚养,谈某需承担每月1800元的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判决生效后,谈某因种种原因未能如期支付抚养费,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年的抚养费。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孩子年龄尚小,这笔抚养费对申请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便在第一时间向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迅速通过网络查控依法冻结了谈某的银行账户,随后多次电话联系谈某。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清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无奈谈某却态度坚决,仍不为所动。

  为了尽快督促被执行人缴纳抚养费,根据吴某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被执行人所在处将谈某拘传回法院。了解到双方矛盾较深,执行法官从情和法的角度,给谈某做思想工作,耐心向谈某讲解相关法律法规。面对法理和情理,谈某最终将拖欠了一年的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并承诺以后每月主动去履行。至此,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下一步,肥东法院将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时刻关注民情、致力民生。不断让法院工作更贴近群众,将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到实处,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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