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法院:法拍房顺利交付 买受人送锦旗致谢

时间:2021-06-17 08:50:57 稿源:合肥市肥东县人民法院

  近日,肥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面印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锦旗。赠送锦旗的并非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而是通过网上拍卖程序竞拍成功的买受人。原来,执行法官崔明成功将一处司法拍卖的房产交付至买受人李某手中,李某特意来到法院,向崔明表达感谢。

  被执行人郭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肥东法院执行局依法查封了其名下的一处房产,同时迅速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买受人李某以最高价竞得拍卖房屋后,为保护买受人李某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但始终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在涉案房屋门口张贴了拍卖裁定、过户裁定、成交确认书和限期腾迁公告。公告期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腾迁。

  4月30日,肥东法院原本按照计划对郭某的房屋进行强制腾迁。在清点屋内物品时,崔明在书桌上发现了一份购房合同,上面写有被执行人父母的居住地址,为更妥善处理执行案件,崔明遂决定暂停腾迁,尝试联系郭某。按照居住地址,崔明顺藤摸瓜顺利联系到被执行人郭某,并向其说明案件情况。考虑到该房是被执行人唯一住房,在协助办理过户时,崔明与买受人协商在拍卖款中为被执行人保留了部分租房款,同时耐心释法明理,督促被执行人自行履行腾退义务。一番沟通后,郭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清点物品之后,郭某将房屋交付到买受人李某手中。

  通过执行法官的细致执行举措,将原本需要强制腾迁的执行行为改为被执行人自行腾出,不仅减少将物品运输到指定地点、产生保管费等后续问题,也维护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肥东法院执行局将紧扣政法队伍整顿工作要求,进一步履行司法职能,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吴蕾)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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