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执行解民忧 当事人致谢赠锦旗

时间:2021-08-18 09:08:10 稿源:滁州市来安县人民法院

  近日,滁州市来安县人民法院成功执行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申请人姚某某为执行干警送来锦旗以表感谢。

  2017年,姚某某驾驶摩托车在来安某路口转弯时,与同向驾驶货车的马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姚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经来安县公安局交警队认定:姚某某负主要责任,马某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姚某某的受伤住院费、误工费、护理费,马某某均未进行任何赔偿。法院审理后判令马某某赔偿姚某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10万余元,并制定了还款计划。判决生效后,马某某拒不按期履行赔偿义务,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拒不露面。执行干警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讲明其中的利害关系后,马某某依旧坚持声称自己没有钱。因马某某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得知自己将被拘留,马某某一下慌了神,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立即表示与家人联系筹钱还款,并当天履行到期的执行款4万元,姚某某及其家人对来安法院高效的执行点赞。

  一面锦旗代表的不仅是群众对法院干警的感谢,更是对法院干警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肯定。来安法院将继续对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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