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案结月余情难忘 一面锦旗表谢意

时间:2021-10-09 09:11:10 稿源: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0月8日,国庆节后首个工作日,申请执行人王某来到天长市人民法院,将一面印着“捍卫正义维护公平 优质服务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执行法官张学鸿手中,对张法官的高效执行表达谢意。

  被执行人陈某、胡某在王某处租赁商铺一间,年租金8万元,两人各付一半。到期后,经王某同意,两人续租,并将该商铺一分为二,各自经营,各付租金。续租合同到期后,王某通过公证向两人送达了《收回门面房通知书》,陈某、胡某拒不交还。王某提起诉讼,要求两人交还店铺,并支付拖欠的房租,获法院判决支持。判决生效后,陈某、胡某依旧没有搬离。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张学鸿第一时间向陈某、胡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敦促其尽快交还。二被执行人均认为有优先承租权,理应继续承租,且店铺进货多,搬离损失大,拒搬。张学鸿向二人解释优先承租首要条件是房东同意,现在房东不同意,劝其主动搬离。鉴于两人一直未履行法律义务,张学鸿依法张贴限期搬离公告,并将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胡某知难而退,主动搬离,但陈某仍置若罔闻。

  8月24日,张学鸿找陈某谈话,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又找其亲戚做工作,陈某仍不为所动,依法将其送拘。在送拘路上,陈某主动服软,希望和解。张学鸿当即与王某联系,说明了陈某和解方案,得到王某同意。双方自愿达成协议,陈某给付房租搬离。

  该案圆满执结后,出差在外的王某一直心存感激,趁此国庆节假期,专程送来锦旗以表心意。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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